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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县超工程”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9-04-24 14:46  文章来源:陕西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县域经济的重大决策,加快我省县域商业零售业流通网络建设,现将我厅制定的《关于建设“县超工程”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

  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筛选大型连锁企业,并于5月15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的“县超工程”实施主体单位报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处)确认。                 

  附: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建设“县超工程”工作实施意见

  联系人:刘卫民  联系电话:029-87292580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2009年4月22日印发


陕西省商务厅
关于建设“县超工程”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县域经济的重大决策,加快全省县域商业零售业流通网络建设,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县超工程”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引导为平台,以大中型连锁企业为主体,在县域中心城市大力推进“县超工程”,加快县域流通网络建设,搞活县域商品流通,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二、建设“县超工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积极支持和引导大、中型连锁企业向县城延伸网点,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交流新格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连锁超市发展现状、城乡居民消费规模和城乡建设规划等实际情况,以整合资源、合资重组、参股入份等形式加快超市多元化发展。
  (三)坚持选优扶强,严格把关。要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作为建设主体,采取招投标的办法予以确认,支持标准化建设。
 
  三、建设“县超工程”目标任务
  2009年先行在阎良区、杨凌示范区、兴平市、长武县、泾阳县、旬邑县、礼泉县、三原县、凤翔县、千阳县、岐山县、陇县、凤县、眉县、乾县、韩城市、澄城县、蒲城县、靖边县、神木县、白河县、石泉县、汉阴县、岚皋县、印台区、耀州区、志丹县、宝塔区、洛南县、山阳县等30个县(市、区)分别建设不同规模的超市,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省每个县(市、区)中心城区新建或改造提升一个标准化超市,到2011年底,全省“县超工程”建设覆盖率将达到100%。

  四、建设“县超工程”的标准要求
  (一)选址。选址在县城的中心,位于住宅区、交通要道或商业密集区。
  (二)规模。在4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设营业面积4000㎡的大型超市,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设营业面积3000㎡的中型超市,在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建设营业面积2000㎡的小型超市(单层或二层)。
  (三)商品结构。商品结构主要包括蔬果、熟食、水产、日配等生鲜主食类;冲调、休闲、调味等食品类;洗化、文办、日杂百货、大小家电等百货家电类商品。商品架构应根据周边顾客需求和商场实际情况对商品品类所占卖场面积及布局进行统一规划。
  (四)单品数量。为保证消费需求,大型超市单品数量应在8000至11000之间,中型超市单品数量应在8000至10500之间, 小型超市单品数量应在8000至10000之间,具体数量可根据当地消费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五)目标顾客。以满足县级市场大众消费阶层的消费需求为主要群体,同时要兼顾部分高中收入阶层对高档消费消费品的需求。
  (六)装饰及配套设备。装饰以实用为主,主要集中在地板、超市专业灯光系统及门头形象部分。为保证经营需要,硬件设施包括专业的货架及商品陈列设施、生鲜操作设备(包括专业的生鲜厨房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冷冻、冷藏设备(包括冷冻库、冷藏库、岛柜、立风柜、冰柜等)、监控系统、商品存储、转运设备及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
  (七)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应涵盖从商品订货到销售跟踪的所有环节,能实时完成数据分析汇总工作,保证运营总部对各门店销售信息的实时掌控。
  (八)物流配送系统。拥有现代的物流管理及配送体系,要有10个以上的单店配送能力,集中配送商品应达到全部经营品类的60%以上。

  五、建设“县超工程”工作措施
  (一)制定“县超工程”实施方案。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本地“县超工程”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二)加强对“县超工程”的指导。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跟踪、评估、审查和监管力度,提供信息,跟踪服务,加快建设进度。
  (三)筛选“县超工程”龙头企业。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有目标观念和任务意识,选择能在短期内有能力新建或改造提升的龙头企业进行布点建设,对新建或改造提升的超市进行初验,并向省商务厅提出验收申请,由省商务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六、建设“县超工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超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把“县超工程”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确立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区)要大力宣传建设“县超工程”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建设“县超工程”创造条件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检查督导。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县超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四)改善建设环境。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工商、税务、财政、土地、规划、环保、城管等部门,改善建设环境,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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